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鴻儀、許又仁 
連署人
李偉智、楊中成、李中岑、周麗津、呂維胤 
案由
建請市府推動建置公辦公營實驗國中,銜接實驗小學畢業生,完善臺南實驗教育。 
說明

一、臺南市推動公辦公營實驗學校,迄今已有7所實驗小學,各校皆發展不同的教育特色,更榮獲國際殊榮,但目前臺南市並無可銜接的實驗國中,讓實驗小學家長與教育界工作者,憂心實驗教育無法銜接,以及學生無法適應等問題。

二、建議市府針對目前實驗小學學區,優先規劃辦理建設實驗國中,以利目前實小畢業生銜接。

三、虎山實小榮獲教育部教學卓越金質獎,與環保署頒發EcoCampus最高榮譽象徵—綠旗,這是臺灣第一所本土認證的綠旗學校,辦學成效卓越,臨近土地廣闊,建請市府優先考慮,原校改制增辦實驗中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0366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年5月20日以府教課(二)字第108056305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推動建置公辦公營實驗國中,銜接實驗小學畢業生,完善臺南實驗教育」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規劃辦理實驗教育國中之原則如下: (一)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4條第1項第1款第2目規定,略以:「……辦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國民中學教育階段者,其學生總人數,分別不得超過240人……」。 (二)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倘於單一行政區內有2所以上國中,則列入優先擇定轉型為實驗教育國中之考量。若單一行政區僅只一所國中,則不納入考量。 (三)為就學便利因素,實驗國中與實驗國小之地理位置不宜相距不遠。 二、盤點本市目前7所實驗小學,符合上開原則者,計有4所國中。惟經教育局徵詢及走訪,該4校均無轉型為實驗教育國中之意願。 三、另建議虎山實小改制實驗國中小一節,因目前該校校地不足,已無增建校舍之空間,須進一步取得土地。而取得土地所資費用龐大,未來再將綜合評估市府財政情形及學生就學需要研議。

ㄧ、108年05月20日府教課(二)字第1080563058號函復。 二、經盤點本市目前7所實驗小學,符合本市規劃辦理實驗國中原則者,計有4所國中。惟經教育局徵詢及走訪,該4校均無轉型為實驗教育國中之意願。 三、另建議虎山實小改制實驗國中小一節,因目前該校校地不足,已無增建校舍之空間,須進一步取得土地。而取得土地所資費用龐大,未來再將綜合評估市府財政情形及學生就學需要研議。 四、本案經評估後維持現況,並已函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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