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李中岑 
連署人
吳通龍、許至椿、周奕齊、林阳乙、李文俊、吳禹寰、方一峰、楊中成、陳昆和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重新檢討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前十名地點的速限,瞭解超速案件過多的原因及在兼顧交通安全之下研議是否有重新調整的必要,以保障用路人權益,減少民怨。 
說明
  1. 因應交通安全及減少員警路邊稽查勤務的工作負荷,使得道路設置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情形越來越普遍,有效發揮嚇阻作用,減少超速造成的意外事故,值得肯定。
  2. 本席亦經常接獲駕駛人陳情,指部分路段路況良好,人車稀少,速限完全不符實際,致使駕駛人動輒超速受罰,令荷包大失血,實感不平。建請針對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取締前十名地點的速限檢討原因及研議是否重新調整,以真正達到提醒所有用路人注意路況,維護交通安全的目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4/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5/1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6/08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6/1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10005735號 
執行情形
本府警察局業於111年5月4日行文交通局、工務局及各轄管區公所及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等權貴單位,請就轄管路段會勘評估速限合宜性,復經各權責機關辦理現地會勘及函復資料,表示路段速限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且里民反映設置測速桿後,交通事故有所下降,顯示能有效警示來往車輛遵照速限行駛,確係交通秩序與安全,各權責機關經評估均無提升速限之規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