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2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蔡旺詮 
連署人
呂維胤、蔡蘇秋金、許又仁、陳怡珍、林志展 
案由
建請市府設置C級巷弄長照站交通機制,研擬配套規劃定時與定點之交通服務接送體系,以落實照顧服務之連續性。 
說明
  1. C級巷弄長照站資源不充足,本身就存在因距離與交通的限制,導致長者無法前往據點使用關懷服務的問題。
  2. 政府應依據社區據點整體照顧模式,建置交通接送機制,啟動C級服務對象從住家到C級單位的交通接送,讓有失能者的家庭或亞健康的長者能在社區內實現「找的到」、「看的到」、「用的到」長期照顧相關服務。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2/03/09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3/17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03/2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03/31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0265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設置 C 級巷弄長照站交通機制研擬配套規劃定時與定點 之交通服務接送體系,以落實照顧服務之連續性」案,敬答覆如下: 一、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為了讓健康長者前往據點參加活動,考量長 者自住家至關懷據點、巷弄站距離,於獎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 置巷弄長照站」辦理單位之業務費,已包含交通費項目,讓關懷據點、 巷弄長照站接送老人參與據點活動往返有費用支應(採車子加油單據 核銷方式進行)。 二、 另依據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為落實長期照顧服務,減輕家庭照顧 者身心壓力與負擔,並支持及增進照顧者之生活品質,已建有交通接 送服務機制,由市府社會局以照顧管理評估量表(CMS)審定為長照 需要等級第2級以上,提供有長照需求之民眾自住家至托顧家庭、巷 弄長照站、文化健康站、失智社區服務據點、輔具中心等社區式交通 接送服務,解決失能、亞健康長者之交通問題。服務範圍之距離是10 公里內者予以補助,一趟收費新臺幣100元,再依福利身分別計算其 自付額部分(一般戶16%=16元、中低收5%=5元、低收0%=免付費)。 三、 截至111年3月底計379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均可運用業務費之交通 費項目,接送健康長者參與據點活動往返。 四、 社區式交通接送目前共有10家特約單位、31輛社區交通車提供社區接 送等服務,本府積極媒合單位投入社區接送的行列。截至110年12月 底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合計服務165人、累計4萬1,718趟次;111 年1-3月底止,合計服務127人、累計1萬500趟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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