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1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郭國文
- 連署人
- 邱莉莉、賴惠員
- 案由
- 建請社會局保障復康巴士服務品質與勞工權益。
- 說明
社會局外包復康巴士業務,其委託契約為一次一年,至多兩次,但承辦協會,在試用期三個月後,仍然與工作人員簽訂三個月一期的工作契約,在勞動基準法上不合理也沒有意義,造成僱員心理不安,影響工作情緒。
因業務上需要所產生的車輛停車費,如使用人至醫院回診,司機等候時所產生停車費,不應該要求司機自行負擔。
- 辦法
- 社會局需盡監督之責,不定期稽查承包商,保障復康巴士司機勞動權益以及復康巴士服務品質。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2/06/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2/06/1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10010568號
- 執行情形
- 依據臺南市政府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府社身字第1010495109號函復: 本局將每月定期及不定期稽查委辦單位,以保障復康巴士司機勞動權益及提昇復康巴士服務品質。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