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5/16 
來文字號
府工公園二字第101041408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核定本市101年「南科周邊道路(1-60&2-50、3-50、15-25、5-40、345KV及新港社大道)路燈電費及維護費經費、植栽及維護費」經費新台幣227萬2,000元整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4月25日南商字第1010009756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如附件2)。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補助南科特定區1-60&2-50、3-50、15-25、5-40、345KV及新港社大道等6條路路燈電費及維護費,約1,170,000元。

(二)補助南科特定區1-60&2-50、3-50、15-25、5-40、345KV及新港社大道植栽及維護費,約1,102,000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1年5月16日第6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1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5/28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0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0528號 
執行情形
本案南科管理局核定補助經費新台幣227萬2,000元,其中包含路燈電費新台幣117萬元及植栽維護費新台幣110萬元。路燈電費部分:已依台電公司寄送之電費通知單按期支付;植栽維護部分:「101年南科特定區1-60&2-50、3-50、15-25、5-40、345kv及新港社大道植栽及維護勞務採購案」開口契約已完成訂約,並自101年5月起按月執行植栽養護,預計於101年12月份結案。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