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署人
- 張世賢、方一峰、邱莉莉、許至椿、李鎮國、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觀旅局、文化局、經發局偕力推動黃金海岸市府主辦大型活動及例假日及週五、週六、日假日市集,活絡海岸休閒活動。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觀旅局、文化局、經發局偕力推動黃金海岸市府主辦大型活動及例假日及週五、週六、日假日市集,活絡海岸休閒活動」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光觀旅遊局 110 年度於黃金海岸廊帶公園已執行「110 年台南市黃金海岸淨灘暨海洋環境保育教育推廣計畫」、「110 年活化黃金海岸方舟暨環境教育推廣系列活動」及灣裡商圈辦理「無菸老味路騎」等活絡園區之活動,後續本府觀光旅遊局規劃相關辦理事項說明如下:
(一)結合在地社區、弱勢團體或海洋淨灘等公益性質活動,以促進地方發展並營造亮點。
(二)評估黃金海岸廊道公園屬公園用地,後續將依據「台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持續以辦理活動形態之市集(非長期、固定駐點)帶動黃金海岸開發。
(三)本府觀光旅遊局預計於 111 年 9 月舉行海廢藝術展及濱海咵啦市集。
二、本府文化局可配合觀光旅遊局規劃主題活動,鼓勵與提供在地文創業
者名單參與設攤。
三、本府經濟發展局可協助媒介行動支付業者輔導市集進駐攤商,導入多元支付,完備市集攤商及店家數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