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6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
- 來文日期
- 2011/12/16
- 來文字號
- 府工公新一字第1000981507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營建署100年12月9日營署道字第10029235434號函核定本市2-7道路西段工程(台17省道至西濱快速道路)用地協議價購案,經費共計新台幣174,750,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規定暨內政部營建署100年12月9日營署道字第10029235434號函辦理。
二、本案相關說明:
(1)本市2-7道路西段工程(台17省道至西濱快速道路),全長約3.5公里,為寬度60M之生活圈道路,優先開闢30M。茲因本路段具銜接臺南市轄區內高、快速公路系統及工業區聯外道路功能,有開闢之需,業於100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審議協調小組第1次會議審議原則通過。
(2)為加速地方發展,改善當地交通,本局業於100年12月1日簽奉市長同意向營建署爭取生活圈年度節餘款,作為開闢本市2-7道路西段工程(台17省道至西濱快速道路)所需之經費。
(3)經營建署100年12月6日100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審議協調小組第五次會議審議後,以100年12月9日營署道字第10029235434號函准予核定經費新台幣174,750,000元,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43,295,000元,地方配合款新台幣31,455,000元。
(4)本案前經100年11月4日及11月7日召開協議價購會議迄今,以已取得之協議價購同意書統計,所需協議價購土地經費為新台幣174,808,106元。
三、本案因時間緊迫,業經100年12月14日簽請市長核准,100年12月15日第47次市政會議通過,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並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辦法
- 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1/12/20
- 大會決議
- 本會同意追認。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1/1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00005050號
- 執行情形
- 協議價購已完成,共計161,241,454元現正辦理核銷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