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5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5/13 
來文字號
府觀國字第113066905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第10屆台日交流高峰會in台南」城市觀光及企業參訪活動經費58萬4,000元(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交通部觀光署113年4月24日觀國字第1131002437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經費58萬4,000元(全額中央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4. 本案業經本市113年5月7日第64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為本市辦理「第10屆台日交流高峰會in台南」城市觀光及企業參訪活動,依交通部觀光署113年4月24日觀國字第1131002437號函中規定,須於113年7月30日活動辦理完竣後1個月內,檢附相關文件辦理核銷,為確保執行期程符合規定,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4/05/29 
一讀審議結果
一、交付聯席審查。 二、請市政府於審查前提供第10屆台日交流高峰會各單位(含市議會)負責項目及其經費等資料。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18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30005307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