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4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志展
- 連署人
- 邱昭勝、黃麗招、周嘉韋、蔡蘇秋金
- 案由
- 為健全社會安全網,社會局應找出「高負荷家庭照顧者」,並將照顧者的身心狀況及家庭經濟環境列入個案安置評估範疇。
- 說明
- 根據衛福部統計,目前約55%失能、失智、身心障礙者已接受長照2.0服務評估或服務,但仍有45%處於長照服務系統外,其中不乏獨力照顧、沒有協助者、缺乏任何外援的「高負荷家庭照顧者」。
- 「家庭照顧者」前已納入長期照顧服務法服務對象,透過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可協助家庭照顧者正視自身需求,尋求適當解決方式,並減輕家庭照顧的壓力及負荷。
- 建請社會局確實找出「高負荷家庭照顧者」,並將照顧者的身心狀況及家庭經濟環境列入個案安置評估範疇,並儘速介入協助,以避免任何憾事發生。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0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14號
- 執行情形
- 一、社會局受理民眾長照服務申請於初評、定期複評及結案時針對長照個案及其照顧者均會進行照顧需求及照顧負荷評估透過長照服務資源連結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計畫紓緩照顧壓力及負荷。 二、社會局會依案件屬性如:脆弱家庭、老人保護、身障保護、成人保護等本權責提供服務及介入處遇如經專業評估有安置需求時,皆有針對被安置對象評估其健康狀況、自我照顧能力、生活環境危險程度,並將照顧者身心狀況、照顧知能、經濟狀態等不利照顧之危險因子列入安置評估範疇。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