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8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啓維
- 連署人
- 邱莉莉、蔡筱薇、郭清華、吳通龍、郭鴻儀、林志聰、李偉智、鄭佳欣、李宗翰、Ingay Tali穎艾達利
- 案由
- 政府應增開放釣魚以利休閒。
- 說明
1.90年代通過漁港法18條已不符時宜,何況也說不妨礙作業安全應公告範圍,政府不積極作為一眛禁止,影響市民正當休閒活動至巨。
2.全世界把釣魚當做重要戶外休閒也兼具教育功能,我們鄰近的日本甚至還有專屬釣魚電視頻道,台灣是海島國家卻禁止讓人匪夷所思。
3.過去統治者限制人民活動,造成珍貴山林被盜伐殆盡,海洋被污染,唯有讓大家親近我們的母親才能避免我們的國家被出賣。
- 辦法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9/01/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9/01/25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9/01/31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080001056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8.2.18府農港字第1080189811號函復: 一、依據臺南市議會108年1月31日南議建設字第1080001056號 函辦理。 二、「安平漁港」為臺灣西南海域最重要之漁港,冬季單月可 高達8,200船次進出港。其中大陸漁工區、南泊區、遊艇泊 區及南北堤(含內外堤)均有民眾進行垂釣。本府本於代 管機關權責,不定期勸導民眾移至安平商港之合法垂釣 區。旨案依漁港法第18條第3項初步評估,僅南北堤之外堤 部分區域開放垂釣,較不妨礙港區作業。惟該區域尚無欄 杆及照明等安全設施,先予敘明。 三、請貴署本於漁港主管機關之權責,研擬公告安平漁港開放 民眾垂釣之可行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