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周麗津 
連署人
黃麗招、林阳乙、陳怡珍、方一峰 
案由
建請交通局延長里長「公務停車證」時數。 
說明
目前里長洽公停車證停車,每次停放前2小時免費,第3小時起依本市公有路邊停車場費率收費。基於洽公時間常常超過2個小時,導致衍生的費用里長要自行吸收。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5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119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10年02月01日府交停營字第1100183318號函復: 為利本市里長洽公及服務民眾需要,同時兼顧維持本市路邊停車格位周轉率及市民使用者付費公允,本市里長洽公停車證使用原則修正為:「本市公有路邊停車場每次停放前4 小時免費,第5 小時起依本市停車費率收費,停車路段及格位變換者按次重新計算」,並自110年2月1日起實施。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