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定補助本市辦理116年度「推動食品廣告之業者自律、民眾識能及違規管理」計畫,總經費為新臺幣1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90萬元、市配合款10萬元),其中市配合款未逾10萬元,由本府原編列預算支應,中央補助款9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