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退之 
連署人
林志展林宜瑾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提早規劃全市垃圾處理方案,避免109年垃圾氾濫危機,以安民心。 
說明

南市104年的全市廢棄物總量約172萬噸,其中一般廢棄物約42萬噸,其中40萬噸由焚化爐處理,另2萬噸送掩埋場,至於事業廢棄物約130萬噸,可再利用的約85萬噸,焚化處理30萬噸,其他方式處理15萬噸。

反觀南市的焚化爐處理能量,一年只有59萬4千噸,如果換算下來,現況南市的焚化能量短差10萬噸以上。雖然市府環保局計畫106年開始活化城西掩埋場的處理量,但只能解燃眉之急,眼前新的焚化爐沒有到位,舊的城西焚化爐被迫將於109年開始延役,為安全起見處理能量會下修少掉15萬噸。原來全市垃圾處理量就已有15萬噸的缺口,再加上現有焚化爐延役的15萬噸缺口,總計高達30萬噸以上缺口,市府目前對全市廢棄物處理原則是一般廢棄物優先,事業廢棄物其次。臺南市一觸即發的垃圾大戰,受害最深的將是南市的企業。市府應及早提出因應方案以安民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27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5000897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01.12府環廢字第1051335933號函復: 一、復貴會105年12月27日南議建設字第1050008977號函。 二、垃圾處理問題日漸嚴峻,本市2座焚化廠處理量能目前僅能處理本市市民所產生之一般生活垃圾,尚無法全數處理本市市事業單位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來109年城西焚化廠使用年限屆期時處理缺口更甚。 三、初步依議員建議規劃垃圾處理方向如下: (一)短期已推動強制資源回收等政策期源頭減量。 (二)中期政策原先規劃城西四期掩埋場暫置廢棄物,目前因民眾抗爭暫緩,但本府環保局積極辦理活化城西三期工程,預計可增加約36萬立方公尺之容量。 (三)最終長期目標希冀經濟部工業局及市府經發局等相關單位評估新建一般事業廢棄物專用焚化廠。 ------------------------------------------------- 一、106年1月12日府環廢字第1051335933號函復。 二、垃圾處理問題日漸嚴峻,本市2座焚化廠處理量能確實不能處理全臺南市產生之垃圾,未來109年城西焚化廠使用年限屆期時處理缺口更甚,環保局垃圾處理方向短期已推動強制資源回收等政策期源頭減量,中期政策原先規劃城西四期掩埋場暫置廢棄物,目前因法令待釐清,但本局積極辦理活化城西三期工程,預計可增加約36萬立方公尺之容量,最終長期目標正在評估新建或更新整建焚化廠,希望議員鼎力支持未來政策,避免垃圾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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