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志展 
連署人
周嘉韋邱昭勝黃麗招 
案由
建請市政府針對使用頻率高之分隊救護車汰換年限提供彈性調整空間。 
說明
  1. 台南市幅員遼闊,各分隊救護勤務量落差極大,但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財物標準分類相關規範,救護車的汰換年限卻相同為最低使用年限五年。
  2. 實務上,五年救護車耗損率會造成使用頻率高之分隊救護車頻繁送修,若事故發生可能須由鄰近分隊支援,恐衍生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請市政府針對救護車汰換年限提供其他審查標準,例如里程數過高、維修頻率過高等條件,得以提早汰換。
 
辦法

如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