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宏 
連署人
楊中成、李宗霖、蔡麗青、朱正軒、謝舒凡、鄭佳欣、陳皇宇、余柷青、黄肇輝、王宣貿、周嘉韋、蔡蘇秋金、沈震東、郭鴻儀、沈家鳳 
案由
六甲區大丘里北勢坑(九重橋段43-2地號)野溪邊坡未設護岸,建請改善。 
說明
大丘里北勢坑野溪邊坡未設護岸,常年溪水沖刷,土石流失,危及農民通行安全,建請改善。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2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3001196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六甲區大丘里北勢坑(九重橋段43-2地號)野溪邊坡未設護岸」案,敬答覆如下: 本案本府水利局業於113年10月9日至現地勘查,屬山坡地野溪邊坡整治工程,工程提案項目為施作懸臂式擋土牆(高4.5公尺)長70公尺,所需經費計需240萬元,尚符合「臺南市政府辦理水土保持工程作業要點」規定,本案已於113年11月13日核定240萬元,委託由本市六甲區公所代辦工程。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