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7/14 
來文字號
府衛檢字第115092468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局辦理116年「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保護基金補助從事促進食品安全事務與業務及研究之相關計畫-科技檢驗助『臺灣茶』與『臺灣蚵』驗明正身(第3年/共4年)」,核定補助款計新臺幣318萬4,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於116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7月1日衛授食字第1151201780L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3. 衛生福利部審議核定本計畫補助款計新臺幣318萬4,000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6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7月14日第75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為4年期計畫(期程自114年至117年),為使檢驗人力及各項業務得以與115年度順利銜接並持續推動,爰需此經費以利計畫之執行。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