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趙昆原 
連署人
陳朝來、梁順發、張世賢 
案由
建請市府在沒有活動中心的區里申請活動經費時,彈性因應與調整,並請儘速開闢新營區各里間的共同活動中心或是設置多功能聯合活動中心,以利居民休閒暨活動時之需求。 
說明

一、截至當前,新營區29里中僅有8里有活動中心,分別為新東里、埤寮里、南紙里、角帶里、姑爺里、五興里,以及大宏里和王公里共用一個活動中心。

二、今年初(106年1月)永生里辦公第欲辦理106年丁酉春節聯歡活動,向民政局申請經費補助,卻被回函告知活動辦理地點並非永生里里內,恐影響該里里民參與,又另知會地方發展經費除觀摩活動外,應於里內辦理為原則,請自籌經費辦理。然而永生里卻長年苦於無活動中心可辦理活動以及提供居民休閒使用。

三、一直以來在新營區各里間設置共同的活動中心或是設置多功能聯合活動中心是很重要的議題,建請儘速檢討用地之需求,健全地方發展的需要,並全力協力爭取提報。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8727號 
執行情形
依據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5日府民自字第1061328781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在沒有活動中心的區里申請活動經費時,彈性因應與調整,並請儘速開闢新營區各里間的共同活動中心或是設置多功能聯合活動中心,以利居民休閒暨活動時之需求。」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預計於新民國小用地(文小七)興建多功能活動中心,並已於105年7月20日取得管理機關同意辦理多目標使用。 二、本案業於106年12月18日邀請專家學者召開期初報告審查會議,預計107年度辦理工程採購。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