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9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唐碧娥 
連署人
李文正、王峻潭、林志聰 
案由
建請農業局給予蚵民補助,降低其使用新式浮具成本,以兼顧蚵民生計與海洋環保永續目標。 
說明

1.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明年10月1日起強制保麗龍浮具套網或包覆塑膠PE材質,違反規定者每棚將開罰1萬元。

2.市府委託廠商研發的新式環保浮具,成本並不低,新式環保浮具將近是傳統的2、3倍,恐衝擊蚵民生計。

3.建請農業局給予蚵民補助,降低其使用新式浮具的成本,提高蚵民使用環保浮具的意願,兼顧蚵民生計與環保永續目標。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1070008129字第 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7.12.21府農港字第1071363953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農業局給予蚵民補助,降低其使用新式浮具成本,以兼顧蚵民生計與海洋環保永續目標。」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維護海洋環保,防止浮具破損污染海洋,本府已於107年9月4日公告修正「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及第十七條修正案,增列浮具以保麗龍或易破損材質製作者,其外層應有包覆或保護結構等內容,違者並依同法第十四條核處每棚新臺幣一萬元罰鍰,預定108年10月開始施行,先予敘明。 二、惟在推動上開法案前,為使養蚵漁民能於法案施行前做好充分準備,實有必要辦理改良式浮具推廣補助工作。爰106年度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100萬元辦理「106年度推動友善生態養殖-補助淺海養蚵改良式浮具計畫」,計有88位淺海牡蠣養殖漁業人提出申請(佔106年所有申報漁業人195位之45%),共計補助推廣7,800張套網,使用於1300棚蚵棚,漁業人反映成效良好。 三、另為徹底解決保麗龍浮具問題,107年度再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補助350萬元辦理「107年度推動友善生態養殖-補助臺南市淺海養蚵改良式浮具計畫」(刻正執行中尚未結案),已補助190位示範養殖漁業人購買2種改良式替代浮具,目前計補助1,664個,未來於107年12月底前擬再持續補助2,850個,預計共補助4,514塊替代浮具。 四、108年度漁民申報淺海牡蠣養殖蚵棚數預計仍超過9,000棚,本府已向行政院海洋委員會研提1260萬補助計畫,預定補助購買改良式浮具之蚵棚數達到全部申報棚數之10%(900棚),其中80%購買金額由計畫補助負擔,漁民僅需自負20%購買金額,以每顆改良式浮具金額1,000元、每棚使用16顆浮具計算,共補助14,400顆浮具,目前由海洋委員會審查中。另本府將持續綜整漁民使用環保浮具之情形,如使用效果良好,將逐年替代保麗龍浮具,至於環保浮具所需成本較高部分,會持續向各中央機關爭取經費辦理補助計畫,讓漁民降低其使用新式浮具的成本,提高漁民使用環保浮具的意願,兼顧蚵民生計與環保永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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