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案由
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體育公園内建置室內羽球及桌球場館,以提升室内運動便利性,俾利市民使用。 
說明
  1. 依據人民陳情案件辦理。
  2. 室內球類運動如羽球與桌球等,為本市較多人口投入的運動項目,目前相關競賽也相當密集,有必要於新化體育公園的冗餘空間,增設一室內球類場館,提供市民使用。
  3. 建請體育局媒合廠商合作投資興建,降低本府財政負擔。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06/26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07/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07/08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1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規劃於新化區體育公園内建置室內羽球及桌球場館,以提升室内運動便利性,俾利市民使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對於新化區體育運動公園內建置室內羽球及桌球場館一案,本府體育局深表重視,將持續致力於完善體育運動公園內各項設施,提供市民安全、舒適且多元的運動空間。 二、目前該體育運動公園尚有未使用之空地,包括跑道中央草皮及停車場旁空(草)地,惟該空地現階段部分已有其他球類運動使用,仍須整體考量利用現況與未來規劃方向。 三、鑑於體育運動公園周邊羽球及桌球相關室內運動設施數量偏少,本府體育局將審慎評估增設室內場館之可行性,並視所需經費情形,適時向中央爭取補助,以期充實運動資源。 四、為強化新化體育運動公園整體功能與設施效益,建議就公園內空地辦理整體性規劃與多方討論,以提高場地使用率,並符合市民多元運動需求。 五、本府體育局將持續關注該體育運動公園設施使用情形,並依實際需求滾動式檢討設施維護及改善計畫,致力營造優質完善之運動環境,提升市民運動便利性與參與度。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