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朱正軒 
案由
建請市府統一槽化線違規認定及裁罰標準,明確區分「壓觸」、「跨越」及「整車駛入槽化區域」等情形,並加強對外宣導,避免執法認定不一。 
說明
  1. 依交通局及交通警察大隊協調結論,橫向跨越槽化線應予裁罰,單側壓觸槽化線不予裁罰,車輛整台駛入槽化區域則屬違規行為。惟實務上民眾對於「壓到是否等同跨越」仍常有疑義,不同案件間亦容易產生認定落差。
  2. 建請市府將相關執法原則明確化,統一第一線執法標準,並透過圖卡、案例及宣導資料清楚說明不同態樣之認定方式,使駕駛人有所依循,在維護槽化線交通導引與安全功能的同時,也兼顧執法一致性及人民權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