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6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朱正軒
- 案由
- 建請市府統一槽化線違規認定及裁罰標準,明確區分「壓觸」、「跨越」及「整車駛入槽化區域」等情形,並加強對外宣導,避免執法認定不一。
- 說明
- 依交通局及交通警察大隊協調結論,橫向跨越槽化線應予裁罰,單側壓觸槽化線不予裁罰,車輛整台駛入槽化區域則屬違規行為。惟實務上民眾對於「壓到是否等同跨越」仍常有疑義,不同案件間亦容易產生認定落差。
- 建請市府將相關執法原則明確化,統一第一線執法標準,並透過圖卡、案例及宣導資料清楚說明不同態樣之認定方式,使駕駛人有所依循,在維護槽化線交通導引與安全功能的同時,也兼顧執法一致性及人民權益。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10/0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10/06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