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2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陳昆和 
連署人
王家貞、曾培雅、郭鴻儀、盧崑福、李鎮國、尤榮智、楊中成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修正提高各機關團體活動餐費補助標準至每人100元,以因應物價飛漲,符合臺南市各機關團體實際所需。 
說明
  1. 依臺南市民陳情意見辦理。
  2. 市內各機關團體礙於經費困窘,每年重要活動皆賴市府補助經費把注,其中餐費常占活動支出極大比率,惟市府現行經費補助規定,每人僅能支出最高80元餐費,以目前物價俱漲情形顯有不足,宜因應物價現況調整提高,以符合補助各機關團體舉辦活動的美意。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10/03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11686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臺南市政府修正提高各機關團體活動餐費補助標準至每人 100元,以因應物價飛漲,符合臺南市各機關團體實際所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議員所提市府現行經費補助規定,對臺南市各機關團體活動餐費補助,每人僅能支出最高 80 元餐費,建議餐費補助標準提高至 100 元部分,本市預算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餐點費,112 年度已由 80 元修正為 100 元。 
回覆附件
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