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5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培雅 
連署人
方一峰、林冠維 
案由
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增加專門人力協助學務處調查、處理性平、霸凌案件。 
說明
  1. 性平、霸凌案件每年已達一千餘件,班導師、學務處組長、主任已難以負荷教學及案件處理。
  2. 建請增加專門人力處理,減輕老師行政業務,增進案件處理品質。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404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預算,增加專門人力協助學務處調查、處理性平、霸凌案件。」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就各類校園事件通報部分,持續落實三不一有政策, 即學校於面對疑似校園性平或霸凌等事件時,秉持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之原則,並應有案即查、屬實即罰。 二、教育部因應本(113)年相關校園霸凌或教師解聘法規修正與性平法規部分條文施行,自本年5月起規劃辦理補助計畫,本府已編列部分預算配合款,以減輕教育局及學校辦理校園事件人力與業務負擔之情形等,說明如下: (一)教育局部分:補助辦理校園性平或霸凌等校園事件所需之人力經費與審議委員會運作費用等,以貼近本年各類校園事件新法上路之實際需求。 (二)學校部分: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學務輔導工作教師之減授課節數鐘點費、國民中學共置副組長之減授課節數鐘點費,有效實質減輕學校學務處辦理各類校園事件所需之人力。 三、本府教育局將持續協助學校辦理各類校園事件,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一)建置學校於辦理各類校園事件時所需之文件範本,減輕學校文書壓力,有效引導學校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各類校園事件,並將持續關注學校辦理情形,滾動修正各式範本。 (二)宣導並強化學校相關人員之性別平等、零體罰及反霸凌等校園意識,透過建置臺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站、拍攝數位性別暴力微電影及教師正向行為支持策略短片等,提供學校於辦理各類校園事件所需之多元資源。 (三)關注學校辦理各類校園事件情形,辦理不同主題之研習課程及學務人員傳承會議等,賦能學校行政人員,提升學校辦理各類校園事件之專業知能,進而增進學務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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