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2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04/10 
來文字號
府社照字第102031131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102年度「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計畫」新臺幣3,621萬5,350元整一案(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763萬25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858萬5,100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2年3月7日台內社字第1020098059號等22件核定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763萬250元整,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858萬5,100元整。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4月10日第107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03/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05/20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05/2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20010347號 
執行情形
本案業於102年度第一次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