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3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曾順良 
連署人
杜素吟、趙昆原、蔡秋蘭、張世賢、林阳乙 
案由
東區地小人稠,早期道路規劃未盡完善,人車爭道險象環生,行人專用道的規劃與改善是有待加強的,建請市府針對本區行人專用道重新檢討規劃。 
說明

一、人行道寬度不足1.5米之路段,如有設置電箱、號誌箱或其他電信設備者,應保留人行道寬度不得小於1米,以維護行人通行權益。

二、校園周遭路段,學童數量眾多、車流量大,人行步道動線應更完善規劃,並排除停車格佔用問題,務必確保學童交通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8/28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11/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11/1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4000751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4年12月1日府工養一字第1041181384號函復: 本府就「東區地小人稠,早期道路規劃未盡完善,人車爭道險象環生,行人專用道的規劃與改善是有待加強的,建請市府針對本區行人專用道重新檢討規劃。」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工務局對於道路範圍內人行道,影響人行動線之障礙物均持續推動改善,如立桿、箱體等,並透過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改善人行環境經費,要求學校配合通學步道改善,未來也會繼續推動,持續打造對行人友善的人行環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