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於風災後執行有形文化資產損害巡查。
- 說明
颱風往往帶來許多災情,造成房屋或樹木嚴重破壞。建請市政府於風災後盤點全市有形文化資產、硬體建物,是否有因颱風所造成的損毀,包括文資、古蹟或老屋園區植栽等,進行整理與回復。倘若文資所有權人提出因風災之損害而需修復,亦可得到市政府的協助與處置。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7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10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4000597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於風災後執行有形文化資產損害巡查」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文化資產管理處於風災趨緩後,立即啟動災後勘查作業,並會同臺南市文化資產防護專業服務中心辦理現地調查作業。經統計,共計有57 處文化資產受損,所幸並無人員傷亡情形,相關修復經費評估作業已陸續辦理中。 二、此次災損之 57 處文化資產,包括國定、市定古蹟共 35 處、歷史建築21 處及聚落建築群 1 處。經綜整災損情形,其中 23 處業已協助提報本府災害準備金或納入復建工程計畫,所需經費合計約新臺幣 7,300萬元;另有26 處由各管理單位自行辦理修復作業;其餘 8 處損壞情形輕微(如剪黏脫落等),不影響使用,或已納入整體修復設計方案(如陳德聚堂),將於後續施工階段一併辦理修復。 三、鑒於丹娜絲颱風造成本市各地區災情嚴重,倘本府災害準備金不足以支應本次文化資產災損修復所需經費,將視情況另案報請中央單位爭取補助經費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