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7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19/04/10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08042545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08年「脆弱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方案」經費新臺幣646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516萬8,000元;市配合款129萬2,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追加減預算或109年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11月30日社家企字第1070501512號函暨108年1月19日社家支字第1080001395號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總經費新臺幣646萬元整,其中,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516萬8,000元,本市編列配合款新臺幣129萬2,000元整。

(二)為協助本市脆弱家庭或高風險家庭提升育兒知能,提供到宅育兒指導、育兒諮詢、親職指導培力等服務。

四、本案業經108年4月2日第382次市政會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追加減預算或109年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39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