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3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12/07 
來文字號
府環水字第111158519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估列補助本市「112年海洋廢棄物治理計畫」新臺幣322萬4,000元整(海保署補助241萬8,000元、地方須負擔配合款計80萬6,000元)墊付事宜,為爭取時效,敬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提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以下稱海保署)111年8月31海保環字第11100087954號函、111年8月9日海保環字第11100080494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海保署估列補助總經費為新臺幣322萬4,000元整(海保署補助241萬8,000元、地方須負擔配合款計80萬6,000元),惟因中央估列補助計畫日期較晚,未及納入本局112年度預算,本案符合上開要點規定,擬先行辨理墊付,並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1月22日第57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12/14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12/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2/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2/28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2103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