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調增「志願服務工作」鼓/獎勵內容,鼓勵公民參與投入志工行列之熱情與認同。
- 說明
- 為鼓勵公民投入海內外志願服務工作熱情,衛福部與本市分設有榮譽獎狀/獎章頒贈、園區優惠參訪等鼓/獎勵方案。
- 近年迭或接獲志工反應,強調從事志願服務雖非為特定物質回報,但希望有更多尊重認同等建議。提議臺南市各園區或舉辦之大型展會活動,是否得提供志工優惠對待之建議。
- 以衛福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提供之「得免費進入之場所」資料庫查詢(參:https://vol.mohw.gov.tw/vo12/honor/index),臺南市轄內僅有安平古堡、億載金城、赤崁樓···等13處園區提供持榮譽志工證明免費或優惠之待遇,以臺南市轄各場所眾多而言,志工優遇或有增加空間(且目前開放場所,多數本籍為「臺南市民」得享優惠對待之場合)。
- 或有志工反應,部分非臺南市主辦/管之活動與場合(如大臺南會展中心、國際蘭花展),建議市府亦能研議給予優惠或補助,鼓勵公民投入志工行列之熱情與認同。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2/15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議。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2/1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2/20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0912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調增「志願服務工作」鼓/獎勵內容,鼓勵公民參與投入志工行列之熱情與認同」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志願服務獎勵辦法、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辦法及臺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等,衛福部與本市皆有設置志工榮譽獎狀/獎章的頒贈,以作為對於志工的鼓勵。 二、依志願服務法第20條規定:「志工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三百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志工進入收費之公立風景區、未編定座次之康樂場所及文教設施,憑志願服務榮譽卡得以免費。」 三、為鼓勵公民參與投入志工行列之熱情與認同,本府已於112年2月20日府社團字第1120236238號函請各局處盤點轄下所屬(管)風景區景點、康樂場所、文教設施等,及部分非本市主辦/管之活動與場合(如大臺南會展中心、國際蘭花展)或委外場館設施,研議給予持有志願服務榮譽卡之志工免費或優惠。 四、有關持志願服務榮譽卡得免費進入之場所,截至112年3月1日已新增隆田文化資產教育園區、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分館、臺南市南瀛科學教育館–天文展示館等3個場所,加上原有的尖山埤江南渡假村、臺南市虎頭埤風景區、曾文水庫風景特定區、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中崙澐水溪溫泉、赤崁樓、億載金城、安平古堡、安平樹屋、臺南山上花園水道博物館、1661臺灣船園區、水交社文化園區及臺南左鎮化石園區等13個場所,目前本市計有16處可提供志工免費優遇。 五、另部分非本市主辦/管之活動與場合或委外場館設施,新增永華國民運動中心及臺南市立游泳池等2處場所,可提供志工持志願服務榮譽卡享有折扣之優遇。 六、爾後將定期盤點更新以提供志工更多優遇,鼓勵公民參與投入志工行列之熱情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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