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4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
- 案由
- 建請教育局重新擬定營養午餐價格。
- 說明
全台有10個縣市營養午餐費整體平均漲幅約為10%,臺南連續6年未調整價格,建請教育局研擬更佳機制,以應對潛在持續上揚的人力成本與食材物價。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2021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重新擬定營養午餐價格。」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市午餐收費案,將自112 學年度起調整收費基準: 考量近年物價上漲及勞工基本薪資調漲,為期全市午餐供應品質能有一致性,經專家學者、家長、各類型供餐學校等各界代表共同決議,自 112學年度起調整收費,並於112年2月14日南市教安(二)字第1120218191號函頒各校配合辦理。 二、112學年度起之午餐收費原則,由原上限規定改為收費基準,學校可經午餐工作推行委員會決議後,於收費區間內,調整校內收費標準: (一) 收費基準:國小850元、國中880元、高中910元。另,中央廚房供應他校不同教育階段者,得採分級收費。 (二) 收費區間:收費基準之上下區間100元。(即國小750-950元、國中780-980元、高中810-1,010元) (三) 例外條件:偏鄉校群學校自111學年度起,由中央補助食材費用達62元,爰屬偏鄉校群學校午餐收費可暫不受此收費基準限制。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