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9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余柷青、王宣貿 
連署人
蔡筱薇、沈震東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建立公園、公共空間及人行道雜草主動清除機制,並編列足夠維護預算協助區公所落實執行,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及民眾通行安全。 
說明
  1. 公園、公共空間及人行道為市民日常活動與通行場域,若雜草過高或長期未清,易影響市容、行走安全,也可能造成蚊蟲、蛇類孳生及環境衛生疑慮。
  2. 建請市府建立主動巡查、定期除草、通報派工及改善追蹤機制,針對學校周邊、公園步道、活動中心、市場、長者常用動線及人行道等區域優先處理。
  3. 多數基層維護工作仰賴區公所執行,建請工務局及相關單位檢討現有預算、人力及開口契約量能,編列足夠經費補助區公所,避免地方明知有需求卻因經費不足,無法即時處理。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10/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10/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