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27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旺詮 
連署人
陳怡珍、陳秋萍 
案由
請教育局調整幼教師生比,降至1比12。 
說明
  1. 今年眾多縣市公幼招生的缺額數據,數據相當怵目驚心。
  2. 六都的幼兒園所數不斷增加,台南亦然(見附件一)。台南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數也不斷增加(見附件二)。然而幼兒園生數,台南在2020年突然升高,又在2021年下降,形成斷層(見附件三)。
 
辦法
  1. 盼能夠重新盤點幼教政策,市府應視出生率與幼生就讀人數調整師生比,提升高品質公幼的量能。並同步修正準公共幼兒園檢核機制,給予幼兒高品質教育,讓家長真正安心,才能真正解決少子化問題。
  2. 市府應利用這次機會將師生比從1比15降到1比12。據估計,預算會增加1.9億,教育局應逐年編列預算補齊。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9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1157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教育局調整幼教師生比,降至 1比 12」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幼照法)第 16 條第 4 項規定略以「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本市每年皆依上開規定,以每班 30人及師生比 1:15核算員額,符合幼照法規範。 二、本市今年實際招收的班級師生比平均值為 1:11,已低於前述的規定。 三、本案涉及幼照法第 16條班級師生比修法,屬中央權責,教育局將適時向中央反映。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