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李鎮國、Ingay Tali穎艾達利、蔡淑惠、吳禹寰、林易瑩、周麗津、陳怡珍、李中岑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改善所屬機關辦公廳舍工作環境,安裝節能設備,以身作則發揮節能用電並兼顧市府員工上班環境品質。 
說明

一、氣候劇烈變遷,今年夏天氣溫常高達35、36度以上,暑熱逼人,辦公室內沒有冷氣即讓人頭昏腦漲,汗流浹背影響辦公品質至距。

二、天氣燜熱,卻因缺電,據聞市府部分所屬機關限定冷氣開關時間,以節省經費支出,惟部分機關辦公廳舍不乏鐵皮屋頂,建物及設備同樣老舊,早上9點半過後才開冷氣,午休及下午4點半就需關電源,令夏天高溫上班成為夢魘,對同樣是市府員工,府內外工作環境大不同,十分不公平。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08/1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08/1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08/25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100006984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0年8月30日1100007201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10年8月27日府秘總字第1101044361號函復: 本府就「(案由)建請臺南市政府改善所屬機關辦公廳舍工作環境,安裝節能設備,以身作則發揮節能用電並兼顧市府員工上班環境品質」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經濟部能源局為推動節能減碳,於民國 109 年 1 月頒布「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律定各機關學校冷氣應設定適溫為攝氏 26~28°C 等規範,合先敘明。 二、本府依據經濟部上開規定,訂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9 年 至 112 年用電用水效率管理計畫」,並通函各機關學校,以符政府機關全面推動節能減碳之政策。 三、前項計畫係以獎勵為原則,鼓勵各機關採行節約能源之各項措施;惟實際推動,允宜由各機關評估其建築物之採光、通風與坐向等因素,同時兼顧洽公人數、服勤時間等綜合考量後,因時、因地、因機關屬性,訂定各機關之用電用水規範,彈性控管,以達行政效率與為民服務之本旨。本處將再於各項會議中,加強宣導上開原則。 四、另有關節能設備乙節,本府積極輔導各機關汰換 LED 燈具,於 109 年間,共計輔導 71 個機關,裝設 23,436 盞 LED 燈具。至空調設備,則由各機關依使用年限、效能,依預算編列程序,逐年編列汰換。本府未來並將積極輔導各機關,安裝各項節能設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