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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全台南市12歲以下身心障礙者約為1,997人,全台南卻無一座公園能滿足所有的孩童。故市府應設置共融式特色公園,滿足台南所有孩童的遊戲及活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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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
- 市府應設置具備無障礙空間、滿足所有兒童的共融式特色公園,解決其遊戲及活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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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8年6月24日府工園一字第1080682038號函回復如下:
(一)有關打造特色公園是市府重要政策之一,目前刻正逐步推動中,而共融式公園亦屬特色公園之一,而設置特色或共融式遊戲場之原則係考量具有完善之公園綠地系統、腹地廣大、交通停車便利等因素,同時會考量該地區地形、地貌、歷史紋理、在地特色、天然環境與自然素材等,並搭配公園闢建進行規劃設置。
(二)本府預計規劃設置一座「特色遊戲場示範區」,預計舉辦至少3場工作坊,將邀請兒童、家長、身心障礙團體及相關專家共同參與;後續召開設計審查會議時,亦邀請兒童教育、遊戲治療師、早療教育等專家委員及相關公民團體共同參與討論,期待本案能讓民眾心目中理想的遊戲場能得以實現。
(三)為平衡區域發展,在溪北鹽水、新營區亦規劃開闢3 座特色公園,分別為鹽水區公20 將規劃以「共融」為出發點,開闢溪北地區第一座共融公園;新營區公3 公園將設置特殊教育的互動式遊具,成為具教育性質特色的互動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