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1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偉智 
案由
建請市府對於南科回饋金應有效使用於周遭實際住戶中,有效改善民眾之生活。 
說明

新市區新和里民眾反映,長年忍受南科廠商低音頻率,然其回饋金並沒實際回饋到改善民眾之生活品質,導致精神不佳身體異常,為保障民眾居住品質,建請市府將回饋金用於改善住家被工廠之低頻聲影響及增設空氣檢測儀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3/1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3/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3/26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180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對於南科回饋金應有效使用於周遭實際住戶中,有效改善民眾之生活。」案,有關新市區新和里民眾反映,長年忍受南科廠商低音頻率,然其回饋金並沒實際回饋到改善民眾之生活品質,導致精神不佳身體異常,為保障民眾居住品質,建請市府將回饋金用於改善住家被工廠之低頻聲影響及增設空氣檢測儀器。敬答覆如下: 一、 低頻噪音量測係依據環境低頻噪音測量方法(NIEA P205.93C)規定,需在室內量測、並應關閉對外窗戶及室內可能發生低頻之噪音干擾(如冷氣機、除濕機、空氣淨化機等)所做的噪音量測,後續會與陳情人聯繫溝通並依實際狀況量測噪音,若有超標將要求噪音源對象進行改善。 二、 有關回饋金運用在增設空氣檢測儀器及改善住家被噪音影響部分,後續將評估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