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12/26 
來文字號
府教體處設字第108132910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本市「新化區體育公園風雨籃球場新建工程」經費新臺幣1,6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20萬元、市配合款580萬元)乙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10月23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80034931B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經費共計1,6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020萬元、市配合款58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09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11月12日第41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12/10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12/1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80012103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