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黄肇輝 
案由
機車行規定12米以上違憲不合時宜應調整。 
說明
  1. 機車行是修理買賣服務業,不是工廠,更不是8大行業沒有都市分區問題。
  2. 台南市政府以違反都市分區處分機車行引起近3千業者惶恐民怨四起。
  3. 儘速根據機車行業者、台南市機車公會、台南市機車工會陳情改善處理。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14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議。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2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0098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機車行規定12米以上違憲不合時宜應調整」案,敬答覆如下: 一、依「都市計畫法」第34條,住宅區係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另本府於103年訂定「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即延續「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原意,訂定住宅區經營機車修理業,需面臨12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另查全國各縣市有關都市計畫住宅區設置機車修理業規定,除新北市、桃園市外,其餘縣市目前皆規定面臨12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先以敘明。 二、實務上民眾檢舉住宅區經營汽機車修理業案件,屬性大多數為佔用道路、騎樓或人行道妨礙通行或修理測試噪音擾人等等問題所導致。有關建議修法1節,本府將參考新北市、桃園市修法後實際執行情形,再考量本市交通系統路幅條件、居住環境品質及業者權益因素,納入評估研議。 三、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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