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1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呂維胤、沈家鳳 
連署人
陳秋宏、郭鴻儀、蔡筱薇 
案由
工務局應將本市行道樹管理責任統一收歸。 
說明

一、根據《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行道樹屬工務局業務權責。

二、許多行道樹是因當初為了造景而退縮在人行道上,導致後續行道樹在修剪、管理上和其他單位互踢皮球。

三、工務局應統一管理本市行道樹,有效維護本市行道樹。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28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7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91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1日府工園一字第1090767400號函復: 1.有關本市樹木管理權責,依據本府102年5月29日第113次市政會議決議,採取屬地主義由各主管機關分別負責管理,如有灰色地帶則提報至跨局處會議討論決定。 2.相關樹木管理做法,目前本市訂有樹木相關規範如臺南市樹木種植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移植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修剪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專家學者名單、工程契約範本第9條第26款施工基地及周遭植栽管理條文及舉行樹木修剪教育訓練及認證等,並於109年6月3日「研商體檢本市樹木健康情況並研擬樹木倒伏SOP會議」中向各單位再次宣導予各單位參考辦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