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1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呂維胤、沈家鳳
- 連署人
- 陳秋宏、郭鴻儀、蔡筱薇
- 案由
- 工務局應將本市行道樹管理責任統一收歸。
- 說明
一、根據《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行道樹屬工務局業務權責。
二、許多行道樹是因當初為了造景而退縮在人行道上,導致後續行道樹在修剪、管理上和其他單位互踢皮球。
三、工務局應統一管理本市行道樹,有效維護本市行道樹。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5/28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6/0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6/17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90003914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9年7月1日府工園一字第1090767400號函復: 1.有關本市樹木管理權責,依據本府102年5月29日第113次市政會議決議,採取屬地主義由各主管機關分別負責管理,如有灰色地帶則提報至跨局處會議討論決定。 2.相關樹木管理做法,目前本市訂有樹木相關規範如臺南市樹木種植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移植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修剪施工要領、臺南市樹木專家學者名單、工程契約範本第9條第26款施工基地及周遭植栽管理條文及舉行樹木修剪教育訓練及認證等,並於109年6月3日「研商體檢本市樹木健康情況並研擬樹木倒伏SOP會議」中向各單位再次宣導予各單位參考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