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宗豪 
連署人
陳皇宇林美燕曾培雅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提升消防人員秘錄器配發率至100%,並建立重大救援案件全程錄影機制,以保障消防人員執勤權益及維護公共利益。 
說明
  1. 消防人員執行救災、救護及重大事故處理時,經常面臨高風險及高爭議情境,完整影像紀錄不僅有助於釐清事實經過,更能保障消防人員及民眾雙方權益。
  2. 目前本市消防局秘錄器配戴率約六成,仍有部分第一線消防人員執勤時未配備秘錄器,重大救援現場之影像紀錄亦未全面建立,導致後續案件調查或爭議處理時缺乏客觀證據可供查證。
  3. 近期重大救援案件引發社會關注,事件發生後因缺乏完整影像紀錄,相關過程難以完整還原,不僅影響民眾對制度之信任,也可能使第一線消防同仁失去自我保護依據。
  4. 警察機關已普遍使用秘錄器作為執勤輔助工具,消防人員同樣肩負高風險勤務,相關裝備配置與影像保存機制亦應同步精進。
  5. 為提升救援透明度及保障執勤安全,市府應加速補足設備缺口,朝消防人員秘錄器配發率百分之百目標邁進。
 
辦法
  1. 請消防局於一年內完成第一線消防人員秘錄器配發率百分之百之目標。
  2. 請消防局研議重大救援案件全程錄影標準作業程序。
  3. 請消防局建立秘錄器影像保存、調閱及管理機制。
  4. 請消防局定期向議會報告秘錄器配置進度及執行成果。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