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呂維胤、李退之、王峻潭、陸美祈、林志展、蔡蘇秋金 
案由
建請市立高中第二外語課程增設東南亞語言。 
說明

一、配合中央新南向政策,以及教育部公告第二外語項目(現有之第二外語項目有:日語、法語、西語、德語、韓語、拉丁語、斯拉夫語、葡萄牙語、義大利語、越南語、泰語、馬來文、印尼語、緬甸語、菲律賓語)。

二、現有市立高中第二外語課程,四所市立高中皆只有日語課程,國立高中僅南二中設有越南語。

三、市立高中第二外語課程中東南亞語言比例低於台中、桃園、新北等其他縣市。

 
辦法
市立高中第二外語課程應增設東南亞語言。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443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7月14日以府教課(一)字第1060697057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立高中第二外語課程增設東南亞語言」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目前尚未接管國立高中職,故目前轄管高級中學為土城、大灣、永仁、南寧4所。 二、上述4所高級中學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育教育要點」提報106學年度實施第二外語教學年度開班計畫(專案)如下: (一)土城高級中學:將開設日語1班、越南語1班。 (二)大灣高級中學: 將開設日語2班、越南語1班。 (三)永仁高級中學: 將開設泰語1班。 (四)南寧高級中學: 將開設日語1班、越南語1班。 三、另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正式實施後,針對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第五學習階段(即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教育部於總綱規定學生應修習英語文部定必修及選修或加第二外國語至少須24學分;此外,校定必修課程亦可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考量學校願景與特色,規劃開設多元外國語言課程。 四、綜上,本府除將督導各高級中等學校依上開要點申辦第二外語教學外,亦配合新課綱實施後審慎評估開辦多元外國語類別相關課程之可行性。

一、106年7月18日府教課(一)字第1060697057號函復。 二、本市4所完全中學業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育教育要點」提報106學年度實施第二外語教學年度開班計畫(專案)如下: (一)土城高級中學:將開設日語1班、越南語1班。 (二)大灣高級中學: 將開設日語2班、越南語1班。 (三)永仁高級中學: 將開設泰語1班。 (四)南寧高級中學: 將開設日語1班、越南語1班。 三、另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正式實施後,針對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之第五學習階段(即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教育部於總綱規定學生應修習英語文部定必修及選修或加第二外國語至少須24學分;此外,校定必修課程亦可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考量學校願景與特色,規劃開設多元外國語言課程。 四、綜上,本府除將督導各高級中等學校依上開要點申辦第二外語教學外,亦配合新課綱實施後審慎評估開辦多元外國語類別相關課程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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