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案由
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族語家庭獎勵」,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說明
  1.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並營造親子共學及族語使用環境,特別提出本案。
  2. 臺北市除了原有的個人通過認證獎勵外,更率先推出「族語家庭獎勵」,鼓勵家庭共同學習族語。凡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者,每戶可獲獎勵金新臺幣6,000元;超過2名以上者,每增加1名,再加發3,000元獎勵金,並特別規定通過成員中至少須有1名年滿18歲,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制度設計,鼓勵親子共學、家庭共學,讓族語真正回到家庭生活中,深化語言傳承。
  3. 若與其他直轄市相比,本市制度仍有相當大的精進空間,因此建請台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修定相關補助辦法。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6/06/18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6/06/2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6/07/0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303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族語家庭獎勵」,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現行相關計畫與常態性活動中,業編列多項獎勵措施說明如下: (一)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計畫:凡參與族語學習家庭之每戶成員至少2人(其中18歲以下成員至少1人),家庭成員到齊次數達70%,且經本會將辦理族語能力評量之前、後測,成效良好者,每戶即可獲得新臺幣6,000元之獎勵金;另,如經輔導後通過族語能力認證,仍得依本府「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規定申請獎勵金,鼓勵家庭共同學習、深化族語世代傳承。 (二) 臺南市原住民族語競賽(初賽):訂於115年10月7日於本市永康區崑山國小辦理,「家庭組」列為參賽組別。第一名至第三名家庭可分別獲得3萬元、2萬元及1萬元之高額獎金;且獲得前2名之優秀家庭,將由本府薦派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爭取更高之榮譽與決賽獎金。 綜上,本府已透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與「族語學習家庭組競賽獎金」等政策,已提供多元激勵措施,達到鼓勵家庭共學及營造母語生活環境之政策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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