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施余興望 Tjakumay Tagaw
- 案由
- 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族語家庭獎勵」,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
- 說明
- 為提升本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獎勵並培育本市原住民族語言傳承及教學人才,並營造親子共學及族語使用環境,特別提出本案。
- 臺北市除了原有的個人通過認證獎勵外,更率先推出「族語家庭獎勵」,鼓勵家庭共同學習族語。凡同戶籍家庭成員通過認證達2名者,每戶可獲獎勵金新臺幣6,000元;超過2名以上者,每增加1名,再加發3,000元獎勵金,並特別規定通過成員中至少須有1名年滿18歲,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制度設計,鼓勵親子共學、家庭共學,讓族語真正回到家庭生活中,深化語言傳承。
- 若與其他直轄市相比,本市制度仍有相當大的精進空間,因此建請台南市政府能夠參照其他縣市修定相關補助辦法。
-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6/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6/2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7/03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530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修正「臺南市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增列「族語家庭獎勵」,並編列年度預算支應所需經費」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現行相關計畫與常態性活動中,業編列多項獎勵措施說明如下: (一)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計畫:凡參與族語學習家庭之每戶成員至少2人(其中18歲以下成員至少1人),家庭成員到齊次數達70%,且經本會將辦理族語能力評量之前、後測,成效良好者,每戶即可獲得新臺幣6,000元之獎勵金;另,如經輔導後通過族語能力認證,仍得依本府「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計畫」規定申請獎勵金,鼓勵家庭共同學習、深化族語世代傳承。 (二) 臺南市原住民族語競賽(初賽):訂於115年10月7日於本市永康區崑山國小辦理,「家庭組」列為參賽組別。第一名至第三名家庭可分別獲得3萬元、2萬元及1萬元之高額獎金;且獲得前2名之優秀家庭,將由本府薦派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爭取更高之榮譽與決賽獎金。 綜上,本府已透過「族語學習家庭獎勵金」與「族語學習家庭組競賽獎金」等政策,已提供多元激勵措施,達到鼓勵家庭共學及營造母語生活環境之政策成效。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