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10次 臨時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蔡淑惠、洪玉鳳
- 案由
- 請市府將新營區新營段583-5地號公園預定地開闢為公園,提供周邊居民休憩活動空間。
- 說明
一、新營區新營段583-5地號為公園用地,(公29預定地),土地所有權人為臺南市政府,目前設有圍籬,過去曾有違規架設廣告看板情事,周邊環境髒亂,易孳生病媒蚊,亟需完成市有土地部分之公園開闢,讓周邊居民有休憩與活動空間,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二、土地為市有土地且為公園預定地,其環境髒亂,雜草叢生會嚴重影響人民觀瞻,建請市府優先進行環境美化,以提升新營居民生活品質。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8/0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08/2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08/2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6055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年9月7日府工園二字第1060926069號函復: 本府就「請市府將新營區新營段583-5地號公園預定地開闢為公園,提供周邊居民休憩活動空間」,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已於106年8月16日會同蔡議員服務處及區公所等相關單位會勘,該土地屬新營都市計畫公29(1.1公頃)用地,建議先行開闢該公園市有土地範圍(面積0.22公頃),後續由新營區公所協助辦理土地鑑界作業,預計於107年度籌編經費闢建。 二、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致謝。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