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6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26/05/12
- 來文字號
- 府工養一字第1150650481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 連署人
- 案由
- 內政部第4次核定本市「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115年度經費5,694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5,010萬9,000元,市配合款683萬4,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15年5月5日台內國字第1150803417號函辦理。
-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 本案總經費新臺幣3億7,961萬4,000元(中央補助款3億3,405萬5,000元,市配合款4,555萬9,000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5年度5,694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5,010萬9,000元,市配合款683萬4,000元),116年度2億839萬1,000元(中央補助款1億8,338萬4,000元,市配合款2,500萬7,000元),117年度1億1,428萬元(中央補助款1億56萬2,000元,市配合款1,371萬8,000元)。其中115年度5,694萬3,000元(中央補助款5,010萬9,000元,市配合款683萬4,000元),因未及納入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5月12日第74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計畫屬行政院重大政策,且涉及國民用路安全及權益,內政部要求各縣市政府應於核定後盡速辦理,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 提案附件
-
4-7定工務市提6附件.pdf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大會決議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發文字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