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7/29 
來文字號
府水綜字第1080877250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核定本市辦理「108~109年度臺南市政府水環境改善輔導顧問團委辦計畫」,總經費新台幣7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585萬元,市府配合款16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時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08年5月17日經授水字第108202077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同要點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墊付金額為750萬元,中央補助款585萬元,市府配合款165萬元。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5月28日第39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19 
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盧崑福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一、本案保留。 二、請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針對此筆經費相關需求、原因及通過後,將如何使用,進行實務及制度面之檢討,並於下次會再行提案。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758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