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蔡育輝 
連署人
王家貞、林美燕、林燕祝 
案由
建請市府調降公有零售市場每月租金金額或依各區公有市場攤位每日消費人數辦理租金減免優惠。 
說明

賴市長過去4年對市場每月租金均以打9折方式計價,但連任市長後即自104年3月起取消各攤位、店舖的租金優惠,恢復各公有市場每月原租金。

目前新營區、柳營區、鹽水區內各公有市場內攤位與店舖生意冷清,以新營太子宮市場攤位幾乎廢市僅剩店舖生意;新營第一市場內空的攤位與店舖一堆,新營第三市場、鹽水市場等地方攤位也是空攤位一堆,證明生意難做,市場內生意做不起來,缺少人潮,攤商生計困難,難以度日,經現地訪查攤商均祈請賴市長能再恢復對公有市場租金(打9折)優惠的政策,確實照顧弱勢攤商與店舖商,等待商機恢復人潮,攤商能賺到錢時再來恢復原來租金計價。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5/06/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5/08/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5/08/28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40004878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4.09.14府經場二字第1040888165號函復: 一、查目前本市公有零售市場出租約5797攤舖位,平均每攤每月使用費約1879元,若依目前使用費打9折,每攤每日約調降約6元,對攤商影響尚屬有限。另有關依各區每日消費人數辦理減免之意見,按「臺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舖位使用費收費辦法」,已將市場所在地區人口數對消費力之影響,利用不同地區人口密度進行使用費權重調整。 二、推動在地傳統市場之繁榮為本府之責,調降使用費對於提升攤商經營效果助益有限。本府於恢復原使用費數額收取後,將朝提升市場軟硬體設施及辦理各種經營輔導業務,攤商如能配合環境之整潔及改善特色產品之經營,更有助於促進本市全體公有零售市場繁榮與發展。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