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
- 案號
- 4
- 提案性質
-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 來文日期
- 2016/04/25
- 來文字號
- 府社團字第1050406682號
- 提案單位/人
-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教育局
- 連署人
- 案由
-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05年度辦理「臺南市社區培力育成中心計畫」,增加經費新臺幣6萬8,000元整乙案(全額中央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4年12月14日衛部救第104136331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為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專款補助辦理本市社區培力育成中心相關費用,核定總經費計新臺幣85萬5,000元整,因本局105年單位預算原已依去年度核定數編列78萬7,000元整,今中央提高補助額度,是以,其差額數6萬8,000元不及納入105年度預算編列。
四、本案業經105年4月20日第247次市政會議通過,先送請貴會審議。
- 辦法
- 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5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6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6/04/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同意墊付。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6/08/23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8/31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政字第 1050005981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