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莊玉珠、郭信良 
連署人
王峻潭、曾順良、陳怡珍、蔡秋蘭、林阳乙、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建置大樓管理人員需證照制度化,提升本市各大樓管理專業素質,以防範各項臨時災變。 
說明

一、近年來建商大量的進駐及住商大樓蓬勃發展,帶來眾多外移人口挹注台南市經濟的發展。

二、然大樓管理委員會認知上都以自己人(無管理人員證照)或低價做為管理公司得標之依據,在此因果關係的衝擊下,無照營業公司大行其道,管理公司更替頻繁,在劣幣驅逐良幣趨勢下,不僅健全的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受波及,真正受訓取得證照者反不得其門而入。

三、有鑑於國內發生多次公寓大廈管理人員專業能力的不足,造成重大災禍。因此內政部營建署於88年起規定須取得「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才可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事務。

四、為提昇居家與辦公環境管理品質、設備安全、防火避難等維護,建請市府建置大樓管理人員需證照制度化,提升本市各大樓管理專業素質,以防範各項臨時災變。

 
辦法
如案由。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455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8月14日府工使二字第1060809149號函復:(詳夾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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