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6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坤煌 
連署人
黃麗招、杜素吟、李文俊 
案由
建請市府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劃內(第4次提案)。 
說明

一、永康區二王(第一)公墓確定無法遷葬後,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中列入區段徵收做細部規劃。

二、永康區二王里、三合里、五王里等三里在第一公墓週邊,人口總共2萬多人,但至今尚無里民活動中心,且在三里範圍之都市計畫內亦無適當之興建場所。

三、二王(第一)公墓配合相鄰之農業區及綠地面積三十多公頃,大部分皆為公有土地,辦理區段徵收,以公地公用原則規畫為里活動中心用地,一併解決三里里民長期無活動中心之困擾,增加里民活動空間。

 
辦法
建請市府主管單位納入永康第四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3000374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3年7月21日府都規字第1030666809號函復: 本府就「在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時,將永康區二王、三合、五王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規劃在二王(第一)公墓區段徵收計畫內」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次永康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之主要規劃目標,係為調整市中心地區不合宜之土地使用、解決體育 場及公園取得開闢不足問題,並透過區段徵收配合處理私有墳墓遷葬,以及構築大臺南地區外環道路交通系統,先予敘明。 二、為使本市里、社區活動中心之興建、設置及管理有所遵循,並發揮多元化功能,達成多目標使用目的,查本府訂有「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爰有關本案活動中心之設置需求將由本市永康區公所通盤考量及評估。 三、另有關 貴席建議二王公墓區段徵收規劃永康區二王、五王、三合等三里之活動中心用地乙事,業已納入旨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並將提交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編號:6-007、7-002)。 四、承蒙 貴席對於「二王公墓整體開發土地規劃利用」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