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燕祝
- 案由
- 建請體育局經常性舉辦「全國羽球錦標賽」,邀集其他縣市羽球選手一同參與競賽,除普及提升臺南市羽球運動,發揮推廣全國羽球交流能量外,亦可促進觀光、刺激消費及增加商家收入。另建請體育局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新建符合全國或國際賽事(10面以上羽球場)之新球館,以茲因應日後舉辦之「全國羽球錦標賽」,帶動臺南羽球競技更上層樓。
- 說明
- 近年來羽球運動風靡全國,臺南市國中小羽球選手與日俱增,私立羽球館四處林立。惟查,體育局針對本市國中小羽球選手一年僅舉辦「中小學羽球錦標賽」及「中小學羽球對抗賽」此二場比賽,對本市國中小羽球選手而言,除年度比賽場次甚少外,亦無法與其他縣市羽球選手參與競賽,提升自我羽球競技。
- 再查,其他縣市每年固定性經常舉辦全國羽球錦標賽(例如:高雄市「高羽盃」及「港都盃」、嘉義市「諸羅山盃」、台中市「主委盃」及「蓋強盃」等),提供該縣市國中小羽球選手與其他縣市羽球選手間彼此溝通交流學習的橋樑,進而相互觀摩球技,並在比賽中增進選手情誼。
- 又查,因本市並未舉辦全國羽球錦標賽,導致本市國中小羽球選手需舟載勞頓及額外支出費用至外縣市參與比賽,影響其原有之羽球技能。
- 末查,倘體育局經常性舉辦「全國羽球錦標賽」,不僅可嘉惠本市國中小羽球選手,亦可提倡全民體育,增加運動及休閒的機會,培養良好休閒運動技能與習慣,促進球員間默契與互助合作精神。又全國羽球錦標賽報名人數常逾千人,加計選手家屬,人數可達數千人,應可促進本市觀光、刺激消費、提升住房率及增加商家收入,可謂一舉數得。
- 另臺南市南區體育公園內之舊有羽球館使用已達40餘年,設備老舊不敷使用,且僅有6面未鋪設羽球專用地墊之水泥球場,難以達舉辦全國或國際賽事需達10面以上之要求。綜此,為使臺南羽球競技更加提升及符合舉辦全國或國際賽事之要求,故請體育局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新建羽球館。
- 辦法
倘體育局囿於人力考量,可委由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承辦。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3/29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3/3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4/06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1989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體育局經常性舉辦全國羽球錦標賽,另建請體育局向教育部體育署爭取經費新建符合全國或國際賽事(10 面以上羽球場)」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體育局每年固定辦理 2 場羽球校際賽事,包含上半年辦理羽球對抗賽,下半年辦理羽球錦標賽,其中錦標賽亦列為 12 年國教超額比序採列賽事。 二、另,本府體育局每年與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共同主辦各項羽球賽事,本(112)年度將辦理 3 項羽球賽事,包含市長盃、主委盃及全國台江盃羽球錦標賽,並邀請各縣市菁英選手參加。 三、113 年度本局將與臺南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協商增加舉辦三級選手羽球錦標賽。 四、本市羽球館於 110 年完成場館整修及工程,並成功爭取教育部體育署整修計畫經費計 1,545 萬元,改善場館照明,並經中華民國羽球協會會勘將作為 112 年全國運動會羽球資格賽場地,後續將作為選手訓練 及各項全國羽球賽事場地,同步優化民眾運動環境。 五、針對增建國際標準羽球館一節,本府將評估實際需求及可行用地後,若確有需求及有可用之土地,將另向體育署提出申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