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1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3/10/24 
來文字號
府農秘字第1020963347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所屬動物防疫保護處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核定本市「102年第1期作水稻肥料資材補助計畫」經費新台幣33萬2,135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4萬9,596元;市配合款8萬2,539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中央補助款24萬9,596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2年10月14日農糧資字第10210562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經費中央補助款為24萬9,596元整,本府編列配合款新台幣8萬2,539元。

(二)本案市配合款8萬2,539元由102年農業管理與輔導業務-農業生產與管理-獎補助費-其他補助及捐助項下支應。

(三)本計畫內容為補助本市102年第1期作水稻肥料資材。

四、本案業經本府102年10月23日第13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3/10/0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3/11/13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3/11/20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20011037號 
執行情形
已完成撥款,並將於追加減預算時進行經費轉正。 ﹝照案執行﹞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