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4/03/27 
來文字號
府環土字第113009687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本市「113~115年度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整治場址監督查核應變計畫」總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113年度538萬2,000元整,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3月7日環管土字第1137106232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計畫環管署核定總經費新臺幣3,000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計畫期程預定113年9月至115年4月共計20個月,計畫經費採一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辦理,113年度538萬2,000元、114年度1,371萬7,000元、115年度1,090萬1,000元,因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計畫日期較晚,其中113年度538萬2,000元未及納入本府113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准予先行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3年3月26日第639次市政會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來函說明須依規定儘速納入預算,並應於核定後3個月內完成上網公告並決標,且依核定之計畫內容,應於本(113)年度完成第1期款撥付,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4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一讀日期
2024/04/19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5/13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6/0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3000383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